1.執行國教署課程者請閱讀相關說明
1-1如有相關不當行為如以學習歷程為名義商業化不當招生、未依照規範審查學生身分時。需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。且相關審查或備查時皆需要配合主管機關提供文件。
1-2內政部與教育部無"教育部認可" & "內政部認可"證書 的官方文字。故招生時請師資一定要注意避免誤觸相關法律。"教育部國教署學習歷程多元學習證書"辦理僅作為學生多元學習歷程、自我反思、產類認識。僅作為高中校外多元學習成果的證明之用。
1-3是否採計請學生家長與師資務必先行做功課,不得誇大廣告。避免產生糾紛。
良好的教育環境與育才環境要靠大家一起努力
0422 北區主管與花藝組執行前行政宣導會議
